昨日,从市环卫局获悉,自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实施1个月以来,随意倾倒、抛洒、堆放垃圾的现象依然严重,有些乱扔垃圾更是瞬间行为,执法队员难以知晓,更别说开出一张“罚单”了。执法难俨然成为了办法执行的“拦路虎”。
执法1月无罚单
今年7月1日,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开始在重庆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在这1个月的时间里,环卫部门采取定点宣传、电视广告以及将宣传资料散发到各社区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,但收效甚微。
据市环卫局垃圾处置科有关负责人透露,截至今日,随意倾倒、抛洒、堆放垃圾的现象依然严重,但市环卫局却并没有为此开出一张“罚单”。“如何执法成最大难题。”有关负责人坦言。
“有些不愿交纳垃圾处置费的单位或是一些不法垃圾清运公司,把垃圾收集起来后,趁着深夜将其倾倒在一些城乡接合部的‘隐蔽地方’。而个人随意倾抛、堆放垃圾更是瞬间行为,执法队员根本无法知晓,更别说开罚单了。”面对窘况,有关负责人显得很无奈。
实施细则陆续制定
为解决执法难题,市环卫局自办法颁布以来,一直积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。据了解,市环卫局已于近日制定完成了《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置服务行政审批管理意见》,并即将下发给各区县。
“这份细则目前主要还是针对经营性企业。”这位负责人说,对个人随意倾倒、抛洒、堆放垃圾等行为,由于取证和执法都存在相当的难度,暂时无法制定。
据介绍,意见规定凡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置服务的企业均需经过市环卫局审批并颁发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许可证》、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、处置服务性许可证》后,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
“我们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举报那些乱倒垃圾现象。”渝中区环卫局业务科科长王亚龙表示,希望能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,激发市民参与举报的积极性,将执法变得更容易。